誠信經營

Integrity Management

公司治理

智易重視營運透明及公司治理,依公司法、證券交易法以及其他相關法令制定公司章程、治理架構與執行實務規範。智易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單位,董事長是最高治理單位主席,訂有「董事會議事規範」落實董事會職權運作,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,主要業務包含指導公司策略、任命與監督公司管理階層、監督經營績效與衝擊管理、防制利益衝突及確保公司遵循各種法令法規規定,並保障股東權益等業務。2023 年智易共召開5 次董事會議,董事平均出席率為86.66%。

智易訂定「董事選舉辦法」,載明董事會選任程序,採候選人提名制度,並依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之規定評估董事候選人之資格條件,甫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。智易董事會設有九席董事,現行董事包含三名獨立董事與一名女性董事(女性董事席次佔比為 11%),任期三年,於2023 年6 月15 日選任,平均年齡在60-69 歲之間,兼任公司經理人身分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。

 

 

智易訂定「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依辦法之規定每年執行一次董事會內部自評,且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。2023 年董事會內部自評整體董事會、功能委員會、董事成員自評之績效評估結果皆為「顯著超越標準」;外部評估委請安永企業管理諮詢服務(股)公司執行,以問卷調查、訪談及文件資料檢視與分析的方式,檢視三大構面(董事會架構、成員及流程與資訊)及七大內容(董事會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及職責認知、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及對目標與任務之掌握、董事會組成及結構、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、內部控制、審計委員會與薪資報酬委員會),智易於2023 年綜合評估表現為「進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