誠信經營

Integrity Management

公司治理

智易秉持誠信治理與營運透明的核心價值,依據《公司法》、《證券交易法》及其他相關法令,制定公司章程、治理架構與執行規範,持續強化公司治理機制。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機構,由董事長擔任主席,並訂定《董事會議事規範》,以落實董事會職責的有效執行。董事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,2025 年度智易共召開ˋˋˋ 4 ˋ次董事會議,董事平均出席率達97.2%,展現董事對公司治理的高度承諾與積極參與。主要職責包括:

 

在董事會組成與選任,智易依據《董事選舉辦法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,並遵循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》進行候選人資格條件審查,經股東會選任產生。現任董事會共計九席董事,其中包含三席獨立董事,並納入一名女性董事,強化性別多元與專業平衡。所有董事任期為三年,最新一屆於2023 年6 月15日選任。董事會成員平均年齡介於60 至69 歲之間,且兼任公司經理人的董事人數未超過董事席次三分之一,符合公司治理相關規範。智易透過強化董事會職能與多元組成,智易致力於打造兼具專業性、透明性的治理架構,引領公司穩健經營與永續成長。

 

 

 

董事績效評估與薪酬政策

為落實董事會職責與提升治理效能,智易依據《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》,每年辦理內部自評,每三年委託外部專業機構或學者專家團隊進行外部評估。2025 年智易內部評核範圍涵蓋整體董事會、各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成員,整體結果均達「顯著超越標準」,顯示董事會運作績效穩健並具成效。

智易董事酬金制度依《公司章程》辦理,每年度如有獲利,將以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的稅前淨利,提撥不高於2% 作為董事酬勞,實際金額考量公司整體營運成果、董事對公司貢獻度及同業水準,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提報董事會核定。高階主管的酬勞依智易薪資政策訂定,並依職務層級、專業能力、職責內容及智易整體營運績效進行評估。其中,財務性指標占70%,以個人績效達成率及對智易營運貢獻度為主;非財務性指標占30%,其中ESG 相關績效指標占20%,涵蓋誠信經營、法規遵循、供應鏈管理、資訊安全、綠色產品、循環經濟、能源管理、氣候變遷與碳管理、人權平等、勞雇關係及職業安全衛生等面向,另10% 為管理作業等管理面績效。相關指標及權重依年度經營環境與未來風險因素訂定,並於年中及年末進行績效評估,作為薪酬調整與獎金核定的依據。《智易科技114年度年報》。